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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在全区率先试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10 08:49   来源:南宁日报 【字体: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近日在全区率先印发《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南宁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利于推动实现我市优质评标评审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共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解决本地评审专家门类不全、数量少、来源集中等问题。

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是指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在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本地专家和异地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通过远程调度、专家身份认证、视频语音实时交互和在线监管等,构建远程异地评审协调机制,在两个及以上评审场地完成项目评审的活动。自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并成功完成远程异地首评以来,南宁市财政局不断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办法》共二十四条,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和实践探索,对在南宁市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进行了规范。”市财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办法》自10月30日印发之日起施行,将对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办法》以规范远程异地评审适用范围、主副场职责、副场确定、专家抽取、评审组织等为重点,明确了适用于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活动的项目,采购人所在地为主场地,副场地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明确了由主副场地管理机构建立沟通渠道,确认并安排好主副场地、机位等情况。主副场地管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汇总主副场地专家抽取情况以及专家信息;明确了由采购人或接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小组)成员在原主副场地进行远程异地项目复评(议)或处理质疑,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监督工作。

《办法》还规范了广西区域范围内地市以及区外政府采购项目共享我市评审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的流程。这些流程的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广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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