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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办理流程
【2007-07-02】 【作者/来源 / 】

                                         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办理流程



1、会议中心、二号楼第一会议室使用
  会议主办单位到局办公室登记  →   局办公室审核协调   → 通知服务员准备
2、水电维修
  单位(住户)申报→综合科审核→局领导审批→进行维修
3、计生登记
  个人申报(持有效证件)→综合科审核登记
4、房屋维修
  单位(个人)申报→房管科审核→局领导审批→进行维修
5、房产证办理
  个人申报→房管科受理→市房改办审核→市房产局审批
6、车辆通行证办理
  单位或个人申报(带单位证明、行驶证复印件)→保卫科审核→局领导审批→保卫科办理
7、户口迁入(出)办理
  迁入:自带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组织人事劳动部门介绍信等→保卫科审核→派出所审批
  迁出:自带迁入地单位证明、户口簿→保卫科审核→到派出所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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