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办理流程
1、会议中心、二号楼第一会议室使用 会议主办单位到局办公室登记 → 局办公室审核协调 → 通知服务员准备 2、水电维修 单位(住户)申报→综合科审核→局领导审批→进行维修 3、计生登记 个人申报(持有效证件)→综合科审核登记 4、房屋维修 单位(个人)申报→房管科审核→局领导审批→进行维修 5、房产证办理 个人申报→房管科受理→市房改办审核→市房产局审批 6、车辆通行证办理 单位或个人申报(带单位证明、行驶证复印件)→保卫科审核→局领导审批→保卫科办理 7、户口迁入(出)办理 迁入:自带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组织人事劳动部门介绍信等→保卫科审核→派出所审批 迁出:自带迁入地单位证明、户口簿→保卫科审核→到派出所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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