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24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南宁市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持续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不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全方位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促进公共机构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习惯过紧日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相关部署,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引领公共机构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二、全力完成能耗双控和碳排放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抓好电、油、气、水等能源资源节约,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摸清全市公共机构碳排放底数,利用历史数据对公共机构碳排放增长趋势进行研究,精准计算全市公共机构碳排放年度总量和新增用能碳排放量,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碳排放目标任务。强化《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国家机关公共建筑用能管理规范》广西地方标准的应用实施,做好重点用能领域、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部位年度碳排放监测,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运用节能手段,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全力落实节能降碳有关工作目标
(一)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鼓励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5个以上,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扩大“绿电”利用规模。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促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新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并接入八桂充。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力度。
(二)持续实施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以提高建筑用能效率为目标,深入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2万平方米以上。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强对机关单位办公区中央空调、照明等重点用能系统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通过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建立详实的节能改造数据库,指导各有关单位运用AI智能化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施中央空调、智能高效照明、配电等重点用能系统节能减碳改造。
(三)鼓励市场化机制应用。加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宣贯和落实力度,探索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在物业、餐饮、合同节能等服务采购需求中,明确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合署办公区等扩大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的力度,全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个以上。
四、持续巩固示范创建工作
(一)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加大《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宣贯工作力度,以《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为指导,规范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鼓励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做好年度节约型机关“回头看”抽查评价工作,确保完成国管局对我市2023年节约型机关创建抽查验收评价,全市累计实现创建达标85%以上。
(二)高质量完成示范单位创建。联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全市创建10家自治区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原则,做好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指导7个单位积极参与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推荐优秀案例,积极参与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
(三)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选一批先进性、推广性、代表性强的示范案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优势,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节水型大使等示范案例宣传,推动形成学示范、促交流、真创建、出实效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节约型机关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持续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一)抓实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重点抓好公共机构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持续规范各级公共机构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加快构建“互联网+”为基础的公共机构智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公共机构要禁止或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带头推广使用绿色材料、可再生、可降解、可拆解等再利用产品。
(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落实《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有关要求,持续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动全市公共机构食堂加强粮食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完善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监管机制,重点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加强监督管理。组织举办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节水护水。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层层压实管理责任,联合水利、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推动学校、医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完善用水计量设施配备。推广合同节水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实施节水改造。做好《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六、持续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
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健全专项工作动态考核+节能减碳目标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节能降碳目标。督促常态化开展能源审计,指导建设节能降碳管理体系,提高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普及率。指导各领域各类型公共机构科学规范用能,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碳效能。加强节能降碳工作调研指导,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推动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七、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力度,普及有关制度、标准、知识,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领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宣贯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日常宣传。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等重点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本领。
(此件公开发布)